关于2015级湘潭大学MPA上半年答辩相关事宜的通知
更新时间:2017-05-12 10:10:22点击次数:5640次字号:T | T
关于2015级湘潭大学MPA上半年答辩相关事宜的通知
根据学校研究生院的统一规定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现将2015年上半年MPA答辩流程及要求
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报名
请符合答辩条件、并要求参加本次答辩的各级MPA学员,务必于3月20日17:00之前将《公共
管理硕士专业学位(MPA)2015年上半年答辩申请》(附件1)发送至邮箱
XTUMPA@126.com。在办理答辩相关手续之前,请到校财务处核实、并交清学费。
二、申请答辩所需材料
申请参加此次答辩的MPA学员请及时按要求填写相关培养材料(附件2)、和答辩材料(附
件5)、以及小论文复印件于4月10日之前将纸质材料交到MPA办公室(公共管理
学院202室),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XTUMPA@126.com。另外,将《湘潭大学2014年申
请硕士学位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情况汇总表》(附件3)电子稿发至邮箱
XTUMPA@126.com。
注意:1.所有纸质材料上交时不要装订,分类整理好即可;
2.需要导师签字之处,请自己联系导师签好。
三、学位论文检测
1. 由导师审稿、定稿之后,填写《公共管理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查重检测(机检)申请表》
(附件4),并由导师签字同意后,于4月10日之前交到MPA教育中心办公室
(公共管理学院202室)。
2. 学校对申请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进行两次检测,第一次检测在学位论文答辩前进行。请
各位申请学位人员务必于4月10日之前将学位论文定稿发至邮箱
XTUMPA@126.com(文件请以“学号+姓名”命名)。不能按时提交学位论文的不能参加本次
学位论文答辩;第二次检测在论文答辩后进行,提交检测的论文也必须经导师
审核并同意。
3. 第一次提交检测的学位论文必须已经定稿。学校将从第一次提交检测的学位论文中随机
抽查部分电子文本送校外专家匿名评审。匿名评审结果有一份不合格,则视为
抽检不合格,无论答辩结果是否通过,本次都不能授予学位。
4. 检测结果将向全校公布,公布内容包括学院、学科、学位申请人姓名、学位论文题目、
导师姓名、文字复制比等信息。
四、论文答辩
拟于5月底6月初进行,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。
系方式:0731-58292642
2015年上半年毕业交流群群号:171194028
湘潭大学MPA教育中心
2015年3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