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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浙师大】关于2023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相关事项的通知

更新时间:2023-08-03 11:29:46点击次数:6229次字号:T | T

根据研究生院要求和学院工作安排,现将我院2023届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答辩时间

5月17日-19日,具体时间及分组安排另行通知。

二、需提交的材料

(一)510日前需提交的材料

1.按研究生院要求打印的完整的学位论文5本。

2.双面正反打印三位(或四位)专家论文评阅意见书各5份(在每份评阅意见书左上角用铅笔写上学号)。

(二)5月24日前需提交的材料(答辩通过后)

1.《培养手册》一式2份,请填写完整,评语及签字都完成后上交。

2.《浙江师范大学硕士学位申请表》一式2份,输入文字的时候请不要破坏原有表格,不要增加表格页面;其中第五页直接用“答辩委员会决议书”替换(决议书将通过QQ群发给大家),但要保留页码;统一以A4纸页面排版,A3纸双面打印,中缝装订。

3.《浙江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记录表》一式1份,双面打印。  

4.《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和答辩意见修改情况登记表》一式1份,统一以A4纸页面排版,A3纸双面打印,中缝装订,导师签字后提交。

5.存档论文:纸质稿3本、电子稿WORDPDF格式各1份。要求必须是学位论文的最后定稿,且必须是一个完整的文件。

以上表格请到“研究生院-下载专区-学位下载”中下载,上交时请务必填写完整(如导师对论文的评语、导师签名等)

 

答辩安排将于近期在学院网站上公布,请密切关注网站更新。


 
编辑: 丽水市莲都区中研教育信息咨询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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